危化品车司机醉驾肇事 驾驶证被吊销10年 城事-四平站 梁欢欢 264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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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车司机醉驾肇事 驾驶证被吊销10年

2018-04-23 09:47 | 来源: 吉网

  4月17日,由伊通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侦办的“3·14”肇事案终于尘埃落定,驾驶危化品车辆的司机史某某因醉驾肇事构成危险驾驶罪,将受到刑事处罚。

  3月14日19时55分,伊通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接警:在人民大路与在水一方商业街交会处,一车牌为吉C55XXX号小型货车与一辆停在路边上乘客的出租车相撞,致使乘客受伤,出租车损坏严重。

  接警后,值班民警王国伟、田兵迅速赶至现场勘察。经查:车牌为吉C55XXX号小型货车车身喷涂了危化品标志,该车驾驶人史某某涉嫌饮酒驾车肇事。出警民警立即将案情汇报给交警大队长赵远、教导员鲁贵明。领导班子在第一时间对案情进行了分析研判后,大队长赵远指示:马上对肇事司机检测酒精含量,查明车辆来源、使用性质,将伤者及时送往医院救治。

  经酒精测试仪检测,肇事司机史某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血液中酒精含量139.2mg/100ml。根据相关规定,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0mg/100ml以上(含80)属于醉酒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于是,交警大队对史某某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经过进一步调查,公安机关对其采取了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同时,针对史某某醉酒驾驶危化品车辆的违法行为,伊通交警大队对其处以吊销驾驶证10年的处罚。

  吉网 吉刻APP  记者 李忠鑫 

编辑: 梁欢欢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