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您冒着这么大的风雪来我家办案,真是太感动了!我们没有承担任何诉讼费用,问题还解决的这么快,真是太方便了!”一位案件当事人高兴地说。
近日,双辽市人民法院立案庭收到这样一个案子,王某夫妻俩在某合作联社贷款到期后一直不还,这家合作联社将二人起诉至双辽市人民法院。
了解案情后,为了更高效解决纠纷,立案庭诉前调解法官引导双方当事人通过金融纠纷调解组织进行调解,经过调解员沟通协调,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签署调解协议,并同时向法院提出了司法确认申请。
立案庭法官与双方当事人约定司法确认的当天突降大雪,雪势汹汹,王某又因卧床行动不便,法官一行人冒着风雪来到王某家中,立即展开工作。审核证件、确认身份、审查问话、签字确认,司法确认规范、有序完成。
据了解,“金融纠纷调解组织+司法确认”模式既可以缩短案件审理时限,又不收取诉讼费,便捷高效的同时,经司法确认的人民调解协议还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
双辽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金融纠纷调解组织 司法确认”工作模式的效率优势,“急事急办”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今后将不断增强化解纠纷和诉讼服务能力,为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李忠鑫 通讯员 何燕 刘晴 法院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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