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系百姓,时刻将人民群众的需求作为为民服务切入点,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求,近日,四平市梨树县人民法院榆树台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得到了当事人认可。
被告于某2020年从原告处购买化肥用于生活生产,并约定好还款期限及利息。到期后,原告多次向被告索要欠款,被告以种种理由推托还款,遂原告将被告于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归还欠款及利息。
四平市梨树县人民法院榆树台法庭受理案件后立即电话沟通被告方,并进行多次劝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被告前期以各种理由搪塞过后,法官亲自送达找到当事人本人,在被告于某家中,详细讲解了有关买卖合同方面相关法律知识,同时倾听于某为什么长时间拖欠化肥款不还的原因,询问是否还款有困难,同时也积极沟通原告方,如果于某无法一次性还清欠款是否可以分次给付,后经过长达一个小时的劝说与讲解,于某与原告达成和解,并当场一次性将欠款全部给付原告。之后原告也来到法庭进行撤诉,此案圆满结案。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梨树县人民法院结合本职工作,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从实际出发,深入群众,积极主动发挥职能作用,切实保障了广大群众合法权益,为塑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做出了有力贡献。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吴一彤 梨树县人民法院供图
编辑: 李超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