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双辽市人民法院通过诉前鉴定程序、诉前调解程序成功化解一起交通事故案件。
张某与李某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事故认定李某负主要责任,二者对此无异议,但是对于赔偿张某车辆损失数额产生分歧,张某一纸诉状将李某告到法院。
双辽市人民法院立案庭的工作人员收到案件后立即进行诉前评估,认为张某的情况符合诉前鉴定的相关规定,考虑到张某目前的车辆状况,若能及时进行诉前鉴定,可以缩短诉讼周期,减少当事人诉累,遂及时引导其进行诉前鉴定,并一次性告知具体事项。当事人确认同意后,提交诉前委托鉴定申请书。随即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就所提交的材料进行了质证,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意见表达。
鉴定结果送达双方当事人后,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果无异议,法官依据鉴定结果展开诉前调解,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从而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因交通事故发生的纠纷就此化解。
双辽市人民法院于今年9月初开启诉前鉴定工作,截至目前,已成功受理诉前鉴定案件36件。诉前鉴定程序的开展切实为诉前解纷提供了新途径,为双辽市人民法院审判效率再加速,推动审判工作提质增效。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毛思博 通讯员 刘岩 刘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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