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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辽法院一天收到两面锦旗

——双辽市人民法院快调快结民生案

2022-11-09 16:18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锦旗虽轻,却承载着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和鼓励;感激之语,表达了人民群众对法院为民解忧的感激和期许。近日,双辽市人民法院在一天收到两面锦旗,每一面锦旗都是司法为民的缩影,都有一个司法为民的故事。

  问题企业负法律责任

  原告崔某、李某曾于2021年5月9日购买锦州某水泥公司生产的水泥2吨,用于其二人承包的双辽市某检车线车库修建工程。因购买的水泥质量不合格,造成修建车库的房盖坍塌,给二人造成相关经济损失6万余元,崔某、李某遂将锦州某水泥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该公司辩称其生产的水泥质量合格,并拒绝赔偿。

  双辽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陈星宇仔细研读卷宗材料,通过开庭审理,比对崔某、李某购买水泥的外包装,并询问锦州某水泥公司其外围生产外包装的相关情况,可以认定案涉水泥应系锦州某水泥公司生产。结合吉林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水泥物理性能试验报告,可以认定锦州某水泥公司生产的案涉水泥质量不符合水泥标准。因水泥质量不合格,造成了案涉工程事故。

  双辽法院最终判决被告锦州某水泥公司赔偿原告崔某、李某相关合理经济损失共计4万余元。

  原告崔某、李某为了感谢双辽法院法官的公正执法,特制作了写有“公正执法、清正廉洁”的大红锦旗送到法官陈星宇的手中,陈星宇表示:“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让问题企业负应有的法律责任,这是法院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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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悉心调解借贷纠纷

  孟某因经营周转需要资金,陆续从齐某处借款80余万元至今未还,因多次索要借款未果,导致家庭生活出现困难,2022年10月19日,齐某将孟某诉至双辽法院。

  双辽法院立案庭诉前调解法官受理此案后,第一时间联系被告,了解到双方均有调解意向,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遂将该案委托调解组织进行调解。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被告同意于2022年11月30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及利息。为此,一起困扰原告多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该起困扰齐某多年的纠纷迎刃而解,齐某怀着感激之情,将印有“依法为民做主,调解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诉前调解法官的手里,深表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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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辽市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为群众办实事理念,尽心尽力为群众排忧解难,以实际行动彰显司法为民的“速度”和“温度”。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毛思博 通讯员 袁微 双辽市人民法院供图

编辑: 郭龙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