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通知 要闻-四平站 赵新 2956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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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通知

2019-09-09 09:36 | 来源: 四平日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定于2019年9月18日(星期三)北京时间9时18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警报试鸣范围

  在全市(包括梨树县、伊通满族自治县、双辽市)已安装防空电动、电声警报、广播、电视和多媒体警报系统的区域统一实施同步试鸣。

  二、防空警报信号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时长3分钟(三长音)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时长3分钟(十五遍连续急促短音)。

  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一长音)。

  三、防空警报试鸣期间,全市生产、生活秩序及社会活动照常进行。

  四、警报试鸣工作由四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组织实施。

  四平市人民政府

  2019年9月9日

编辑: 赵新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