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立足新时代人民法庭“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工作原则,坚持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其中,城东人民法庭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推进集成社会治理的前沿阵地作用和法治保障功能,坚持“综合审判为主、专业化为辅”的职能定位,在便利法庭周边群众诉讼的基础上,集中管辖全市城区的道路交通案件,形成了“便民+道交一体化解纷”的工作模式,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民刑行执”四位一体,全方位服务人民群众。城东人民法庭负责管辖铁东区北门街道、解放街道的民商事案件,同时集中管辖四平市区(铁东区和铁西区)的道路交通民事案件和辖区内的涉交通刑事案件、行政案件、执行案件,为广大群众提供了“一站式”“一体化”的司法服务。城东人民法庭有效整合多方资源,配置交警部门、保险公司、鉴定机构、调解组织、法律援助等部门,让当事人可以“一站式”完成咨询、调解、理赔、诉讼、鉴定、送达、保全等各个环节。通过“诉前鉴定”“调解前置”“就地保全”等方式,强化“道交一体化”平台应用,避免了当事人在多个部门之间往返奔波,有效减轻其诉累。
据介绍,前不久城东人民法庭受理的张某某诉保险公司一案,尽管过程颇为复杂繁琐,但整个案件从受理到审结共用时68天,其中诉讼审理周期为18天。其中,城东法庭的先进经验在于:充分利用府院联动机制,强化与交警、鉴定、保险、医疗机构等单位的密切配合,促进矛盾化解。积极与交警部门互动,在案件萌芽期进行释法明理,推动矛盾化解在交警部门;协助引导当事人采取诉前鉴定的方式,将诉讼周期压缩到最短,加快案件审理节奏,提高调解成功率;鼓励保险公司先期介入调解理赔,进一步拉近保险公司、当事人、法院之间的司法距离,力争将矛盾纠纷在诉前调解。
与此同时,法庭还充分发挥“道交一体化”平台功能,为当事人提法律咨询、立案、调解、财产保全、先予执行、协助办理司法鉴定、审理裁判等及时准确的司法服务。充分利用信息优势,通过与交警部门信息共享,及时准确掌握当事人信息,有效缓解“送达难”“执行难”。同时,依托智慧法院、“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中心”等平台,提供远程在线服务,办案法官可通过互联网,在线完成远程调解、远程开庭等工作,依据案件信息自动生成裁判文书,庭审结束后,可通过司法邮箱自动向当事人进行送达。依据标准类案同判,根据交通事故类型化明显的特征,交通法庭将赔偿理由、赔偿项目、赔偿标准、赔偿流程等内容统一嵌入赔偿计算器,全流程适用于调解及审判的各个阶段。深入推动全流程无纸化办案,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进一步提升办案效率。
目前,通过对诉前鉴定工作的大力开展,极大的缩减了案件审理周期,并能够实质性的解决程序性问题,符合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2023年,城东人民法庭共审结民商事案件48件,涉道交民事案件481件、刑事案件42件、行政案件2件;执结执行案件36件,部分当事人在案件受理当天即可拿到赔偿款。
创新优化审判方式,打造“要素式”裁判庭审城。东人民法庭采用“表格式”文书,在自助立案的基础上,安排专人协助当事人准确填写立案需要的要素信息。在案件起点即明确重点要素,庭审中注重归纳争议焦点,简化程序性流程,着重围绕双方有争议的事实和观点进行“要素式”审理,引导当事人按条目逐一举证,有效提高审判效率。在下达裁判文书时,承办法官根据要素归纳,将审理的具体要素与法律规定一一对应,形成“要素式”的裁判文书形式,构建起简易案件更加注重效率、疑难案件更加注重精准、重大案件更加注重效果的诉讼格局,法庭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92.20%,案件平均办理周期21天。
主动融入市域治理,“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城东人民法庭将矛盾纠纷化解“帮帮团”、保险公司、值班律师、人民调解员等调解力量有机整合,通过“调解前置”激发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对通过非诉方式化解的道交纠纷,及时予以司法确认,以司法的强制力保障和解协议的有效履行,避免引发重复诉讼,从源头上削减诉讼增量。2023年,城东人民法庭诉前导出案件760件,案件导出率为82.14%,其中成功调解627件,调解成功率为82.50%。充分利用“法官说法点”,积极推进人民调解“三进”工作,深入村镇、社区开展矛盾纠纷、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创建“无讼社区”1个,切实提升基层综合治理能力。强化府院联动,与公安、检察、司法和其他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彰显法治力量,实现常治长效。
聚焦服务中心大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城东人民法庭认真落实省法院《暖企惠企安企六项新措施》等惠企安商政策,积极开展“企业服务周”“企业服务月”“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我为民营企业办实事”等系列活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为辖区企业开辟法律服务“绿色通道”,涉企案件立案“容缺受理”工作模式,被省法院评选为营商法治环境“微改革微创新”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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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毛思博